何龙被执死刑,愿世间少一些恶魔[1p]
经最高人民法院依规审批,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校长下发的执行死刑指令,枣庄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于7月28日早上对强奸幼女并逼迫卖身的犯罪分子何龙实行了死。
最高人民法院经核查确定:被告何龙为超过运用幻女供别人嫖宿牟取暴利目地,于2012年6月以收留之名,从河南某县收买甲某(女,时年8岁)带到枣庄市拘禁于其租住宅内。自此十余天内,何龙数次对甲某执行奸淫,并视频拍摄根据QQ公布招嫖信息。经评定,甲某阴道口裂伤,组成轻伤二级。后甲某科学上网逃离。自此,何龙出自于运用幻女供别人嫖宿牟取暴利目地,又于2012年12月伙同他人哄骗并将乙某(女,时年12岁,3级智力残疾)拘禁于其租住宅内。期间,何龙强制将乙某奸淫,并根据QQ公布招嫖信息。同案被告原博(已判处)至何龙租住所将乙某奸淫并现金支付3500元。2012年13月21日7时至,何龙出自于一样目地,开车将独自一人念书的丙某(女,时年12岁)被劫持至其租住宅给予拘禁,并且于隔日强制将丙某奸淫,致丙某轻微伤,那天晚上,丙某被公安人员拯救。何龙另犯有故意伤害。
 
最高人民法院觉得,被告何龙采用收买、哄骗、被劫持等方式将未满14岁的幻女拘禁,后奸污并逼迫其卖身,其个人行为已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别人身心健康,其个人行为已组成故意伤害,应依规给予并罚。何龙具备强奸幼女几十人、数次的剧情,犯罪动机卑劣,特性、情节恶劣,方式残酷,人身安全危险因素和社会发展不良影响巨大,罪刑极为比较严重,应依规从重惩罚。第判决、第二审判决评定的事实清楚,直接证据的确、充足,判罪精确,定罪量刑适度。审判程序合理合法。上述,最高人民法院依规审批山东高级法院保持第一审对被告何龙以强奸罪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以强迫卖淫罪被判刑期20年,并罚款RMB五万块;以故意伤害被判刑期2年五个月,决策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罚款RMB五万块的刑事案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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